職業軍人林先生在8月1日退伍前,已預先找到新工作,但因所屬單位陸軍司令部第六軍團七三資電群區域通信營區域通信第二連,遺失他的後備指揮部軍官士官士兵退除給與名冊,造成他須向新公司請假一天,才可至公所辦理返鄉,損失一日薪資,該連隊卻不肯賠償損失。陸軍總司令部陸軍六軍團表示,已懲處承辦人員,但無法賠償損失。律師指,林先生可聲請國賠。 投訴組 詳全文:軍方搞丟文件 害延誤新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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